2021年9月25日因受天气影响,长春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未能如期进行。根据工作安排,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
2021年10月11日8:00-16:00。
二、体能测评地点
长春市经开体育中心(长春市经开区北海路体育场北四号门20看台入口处)。
三、体能测评人员确定
通过资格复查的人员。
四、体能测评人员安排
各招聘岗位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一。
五、体能测评需提交材料
(一)考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准考证。
(二)考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纸质版)。
(三)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天提供48小时内由吉林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五)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长春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二)、《长春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考生行程轨迹和体温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三)。
六、体能测评内容及标准
体能测评共有三项内容,考生需一次性通过三项测评方为体能测评合格。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不再进行后续项目测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见附件四)。
七、防疫要求
(一)受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天提供48小时内由吉林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体能测评,不能提供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二)考生进行体能测评时,须出示本人实名认证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进行测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现场;体温异常的可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后,仍未达到防疫要求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出现颜色异常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体能测评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到访过)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评。